权威发布 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创新文物管理

  权威发布 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创新文物管理 守好文物安全底线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21日讯 12月21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让文物活起来—文物保护利用创新发展”新闻发布会,邀请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王木亮,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保护修复中心主任刘凯,共同介绍滨州市文物保护利用创新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王木亮介绍,滨州历史悠久,文化璀璨,是黄河三角洲文化和齐文化的发祥地之一,滨州还是渤海老区的中心区域,是全省三大革命片区之一,文化遗存、遗物众多。全市现已发现不可移动文物481处,其中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304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0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50处;全市共有登记备案博物馆23个,国有可移动文物20308件/套,实际数量49458件/套,珍贵文物1123件/套,其中一级文物35件/套、二级文物151件/套、三级文物937件/套。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中华文化,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文化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沃土。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保护文物、保护文化遗产,就是留住文化根脉,守住民族之魂。近年来,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积极践行“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创新实施智慧化赋能、清单化管理、活化利用、多元化聚力“四化”工作举措,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智慧化赋能,创新文物管理,守好文物安全底线。开发文物电子地图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可视管理。利用滨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电子测绘数据成果,开发文物电子地图系统,市、县共享测绘成果,精准检索文物保护单位空间信息,实现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智慧化、电子化管理,高效检索线性工程选址的已知文物。目前已完成博兴电厂500KV送出工程路径、高地500kV输变电工程线余个重点项目的已知文物检索工作,保障了文物安全,同时提升了文物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搭建市级文物安全天网,实现“云”护文保、实时监控。对巡护难度较大的田野文物,优化监控布点,安装红外线小时无死角实时监控。将天网云平台纳入市级大数据平台,市、县两级均可通过天网云平台实时读取监控视频信息。加强文物安全巡查巡护,实现隐患排查、动态清零。每年组织两次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巡查,聘请专业消防机构开展文物消防安全评估,对巡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反馈整改。

  实施清单化管理,助推文物保护项目实施,筑牢文物保护根基。建立全过程项目清单化管理机制。建立文物保护备选项目储备库,坚持“审批与监管”“申报与实施”并重,科学合理审慎编制项目保护方案和预算。狠抓项目质量安全,将文物保护项目列入文物安全检查巡查范围。先后对丁河圈丁氏民居修缮项目、壹号院考古工地等10余个文物保护项目不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确保项目安全实施。建立全流程量化评价机制。科学设置市对县市区绩效考核目标,量化项目实施、资金执行等关键指标任务,明确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在资金到位后,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项目进展,半年内完成工程招投标,一年内资金执行率不得低于50%。文物保护资金绩效目标全部完成,资金利用率高。建立全链条资金执行管理机制。建立《滨州市文物保护项目进展及资金执行情况工作台账》,对项目进展及资金执行情况实行季调度,对资金到位三个月后仍没有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的项目,作为重点督导对象,实施跟踪督办;督办项目一个月内仍没有实质进展的,约谈项目负责人。

  加强活化利用,变革文物利用新径,讲好文物故事。提升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水平。依托龙华寺遗址等国保单位,积极开展考古发掘,编制《龙华寺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工作方案》,建设省级考古遗址公园。深化文物惠民,连续开展五届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文物景区免费开放活动,丰富百姓精神文化生活。创新革命文物价值阐释。通过研发滨州市首部中小学革命文化教学课程《飘扬的旗帜 奋斗的精神——永载革命史册的渤海区》及第二部《日出渤海照天山——永载革命史册的山东渤海军区教导旅》,讲好滨州革命故事,公益保障引导青少年开展校外“红色基因”传承实践,建立“校内+校外”有机结合的青少年革命文化传承利用长效机制。创新做好文物展示利用。建立“滨州市革命遗址遗迹公众检索平台”,实现红色资源全民共享。举办红色文化主题月“喜迎二十大 合铸渤海魂——滨州市革命文物连片保护利用观摩活动”,将沉浸式体验、沉浸式小剧等元素深度融入文物保护利用中,积极打造滨州渤海革命老区革命文物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区,获评首批山东省红色文化主题月活动先进单位。

  聚合多元化力量,完善体制机制,留住城市文化根脉。立法保障、责任落实。出台全省首部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地方性法规——《滨州市渤海老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提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单位”的概念,规定保护利用的原则、范围、方法和各级、各部门的责任等,消除法律法规上的监管死角,为开展保护利用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部门协作、机制联动。成立滨州市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推进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建立健全联动保护机制,先后成立滨州市打击防范文物犯罪联合办公室、文物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等领导机构和滨州市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制,协同各部门合力开展各项文物保护工作。制度跟进、政策规范。出台《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先考古后出让”工作内容,进一步破解制约全市建设项目落地的体制机制障碍。制定完善《滨州市市城区土地储备办法》,将完成文物评估、考古调查勘探费用等相关要求纳入,以制度固化推动文物保护传承的责任部门形成共识和合力。

  下一步,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加强科技支撑,助推智慧化管理升级。强化科技对文物保护的引领作用,遵循文物保护特点规律,坚持系统整体保护,完善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制度体系,发挥重点项目示范效应,深化基础研究管理、加快专有装备研制升级、推进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提升文物保护水平,提升文物科技创新能力和文物领域科技应用水平,支撑引领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探索实施“互联网+文物安全监管”工程,完善市、县、乡、村“互联网+文物安全监管”多级互联互通监控,增加覆盖面、提高智慧化,确保文物安全。加强文物保护工程科技监督管理,逐步将文物保护项目工程验收、财务验收纳入,打通文物保护项目结项“最后一公里”。

  全民参与,凝铸文物保护软实力。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拓展社会力量参与路径,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推广实施文明守望工程,推介文物保护志愿者、文物义务巡查员等社会力量参与实践,创新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国际古迹遗址日等活动传播文物保护成果,通过立法和普法等宣传教育提升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塑造全民族历史认知,推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全面融入、服务人民生活。

  多元创新,推动活化利用拓展。创新文物保护利用机制,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入挖掘、广泛传播文物蕴含的文化精髓和时代价值,创新文物合理利用方式,融通多媒体资源,强化内容建设,创新表现手法,拓展传播渠道,宣介文物保护利用理念与实践,是实现文物活化利用的重要手段。创新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探索成立滨州市高校“大思政课”文化遗产实践教学联盟,整合资源,搭建平台,让优秀文化遗产成为“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加强大学生的思想价值引领和家国情怀教育。创新“生态资源+文化遗产”有效整合利用的生态博物馆建设,打造生态博物馆集群,使传统文化与生态环境深度融合,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