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旅游法》 为“快乐旅游”护航_频道_新华

  关注《旅游法》 为“快乐旅游”护航_旅游频道_新华网中国国家旅游局3日发布的最新统计显示,2014年11月,中国公民当年出境旅游首次突破1亿人次。国家旅游局新闻发言人张吉林表示,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人数自1998年的843万人次,到2014年破亿,增长10.8倍,既是中国旅游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也是中国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大事。

  国家旅游局要求各有关部门掌握旅游法,严厉打击借合同调整期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旅游综合监管机制和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详细]

  旅游法在景区最大承载量方面有了明确的法律约束,要求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景区门票“说涨就涨”能否打住?……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详细]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门票涨价应提前六个月公布,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严控门票和另行收费项目价涨,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变相涨价。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并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

  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得诱骗旅游者,不得通过安排旅游者购物或另行付费获取回扣等不正当方式获得利益.

  导游服务费载入合同中,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等。

  旅游主管部门可以进入涉嫌违法的经营者的经营场所,对涉嫌违法的经营者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进行查阅、复制。

  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指出,部分游客的素质和修养还不高,有损国人形象,《旅游法》对旅游者的文明行为提出明确要求,对不文明行为作出了禁止规定。

  要把旅游安全问题放在首要位置,要以此为契机,切实找准和解决旅游安全隐患,全面贯彻实施《旅游法》。

  团队价格的上涨,不是涨价,是价格回归,是剔除行业各种“潜规则”、恢复规范经营模式的必然反映,是价格阳光化。

  法律最主要内容,一是保护旅游者合法权利,一是规范旅游市场,一是国家促进发展,都是围绕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设计的。

  将有效解决旅游业中零负团费乱象、景区门票随意涨价、导游无薪酬收回扣、旅游者投诉无门、旅游开发对资源环境造成破坏等问题。

  旅游主管部门是行政机关,是财政拨款单位,不应该再额外收取其他不合理的费用,旅游法实施后将逐步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