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 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滑雪旅游度假地等级划分》(LB/T 083—2021),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3〕166号)安排,经评审,现将第三批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名单公示如下(按行政区划顺序排列):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提出意见。反映的情况要具体详实,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

  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 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关于第三批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滑雪旅游度假地等级划分》(LB/T 083—2021),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3〕166号)安排,经评审,现将第三批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