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旅游“避坑”指南

  春节旅游“避坑”指南从“尔滨”到各地文旅局内卷,2024年伊始,旅游行业就迎来火爆场面,消费者纷纷因各地文旅的宠粉视频种草。不过,随着旅游团数量的增加,一些不和谐声音再次出现。

  前不久,有游客发视频称“一行70余人被旅行团强制要求在茶马古道消费骑马”“网上收费几十元,线元,不然不让走”。还有大学生花费358元报名雪乡两日游后,却被导游推荐1300元、1500元两档套票,“不玩你们就上车干等着”。好在丽江和哈尔滨当地文旅部门迅速出手,对涉嫌违规的导游和公司展开调查,有效地保护了游客权益。

  同样被“忽悠”的还有银发族。近年来,老年人出行意愿增强,且出游时间灵活,已经成为旅游行业竞相争取的目标客户群,但“购物团”“低价团”以及各类营销套路等市场乱象也层出不穷。

  春节是传统的旅游高峰,加上各地文旅的花式宠粉,很多人已经按耐不住旅游的热情。不过需要提醒的是,消费者应尽量规避低价团,小心陷入消费陷阱,影响出游的体验和心情。

  首先,消费者要远离明显低于正常价的团,要知道,一切看似免费的“馈赠”,都暗中标好了“价格”,贪图小便宜往往要吃大亏。这类团的套路是用一两百元、两三百元等极低的价格,或明显低于同类旅游线路的价格吸引消费者报名。可以发现,在这类团里,消费者的团费可能刚好抹平交通成本,旅行社不靠团费赚钱,而是靠改变行程、强制购物、强制增加自费项目等游客二次消费赚钱。

  其次,消费者在报团时应注意选择正规旅行社或者在线旅游(OTA)平台。在这个过程中,消费者要查看旅行社的“一照”和“一证”,即《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与此同时,正规OTA平台通常会标注“无购物”“成团保障”“放心游”等标签,消费者可放心选择,若出现酒店安排不符、行中强制购物等,平台会按规定给游客支付赔偿。

  最后,消费者应签订正式旅游合同,并详细阅读旅行社提供的行程表或行程计划书,明确团费所包含的项目、退改限制、特殊加价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旅游合同须加盖旅行社公章,为后续维权提供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如出现此类情况,旅游者有权在旅行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办理退货并要求旅行社先行垫付退货货款,退还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费用。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消费者可以及时收集好证据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文旅部门投诉,请求调解解决。如果调解不成,还可通过申请仲裁或到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权。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游客有必要进行录音录像。浙江大学旅游研究所副所长周永广认为,录音录像、互联网曝光等方式能够在短期内快速整治强制购物的问题。

  周永广认为,虽然《旅游法》有明确规定,但旅行社会利用不少游客贪图便宜的心理,以“优惠折扣”等方式打擦边球,强迫购物时,矛盾就发生了。“强迫游客消费是违法行为。只要是导游带去的地方,都是可以公开录音录像以留存证据的。”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文旅在社交媒体上爆火后,各地也积极为文旅消费保驾护航,包括丽江、雪乡、三亚等地的相关部门都对违规行为进行了迅速有效处理。贵州文旅还鼓励游客对旅游乱象进行监督和举报,并给予奖励,1月15日,一名小伙就因吐槽贵州旅游而获得了3000元奖金。业内人士表示,相信在积极行动下,各地文旅部门能承接好线上流量,服务好线下游客,确保春节旅游市场的祥和与繁荣。